抢抓兼并重组机遇做强做大文化企业--福州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fzcci.com 2016-09-30 10:50:18
福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集团”)是福州市委、市政府为加快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大企业集团,是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布局调整与优化重组背景下组建成立的国有投资集团,是福州市实施“文化强市”战略的重要平台。文投集团主要承担福州文化与旅游资源优化配置、拓展开发和品牌打造的重任。
一、文投集团重组背景
文投集团的兼并重组工作主要以政府主导的资产重组为重点。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福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榕政综〔2013〕237号,以下简称《批复》)精神,文投集团于2013年8月组建成立。成立之初即陆续开展对划拨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报告及时完成划拨企业出资人变更手续,文投集团组织架构初步搭建。为响应《福州市政企脱钩方案》根据文投集团整体战略定位,结合接收的资产情况,按照历史文化街区、文化旅游、文体赛事、文化影视传媒、文化产权“五大板块”进行资产梳理,按照行业特点,指定或成立子公司负责运作。
二、重组案例
在文投集团的产业机体中,文化是核心,金融是支撑,旅游、体育、影视传媒、产权等其他产业是内容,以“突出文化内涵,文化产业为统领,各产业为配套”作为文投集团资产重组的思路,把跨行业重组作为企业重组的重要部分,建设文投集团各大板块产业链。
(一)产业重组
以文体赛事产业为例,文投集团于2014年接收原福州市体育局下属的福州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依托海峡奥体中心、福州市体育馆及大梦山游泳馆,对文体赛事产业进行了全方位的战略部署。前期先对划拨的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人员、福州市体育馆、大梦山游泳馆、海峡奥体中心进行初步整合,组建福州文体产业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并将海峡奥体中心、福州市体育馆、大梦山游泳馆、南江滨沙排场等重资产注入,明确发展方向;中期依托海峡奥体中心这一文体赛事发展平台,积极推动各赛事、演艺及大型活动的开发,尝试低费、免费对外开放运动场所,既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又营造了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提升产业影响力;后期将随着海峡奥体中心商业广场二次建设的完成,以“海峡奥体中心+中央商业街”为核心的奥体商圈,全面推进体育产业平台的搭建和运营,打造城市体育名片和体育产业的标杆。
以影视传媒产业为例,影视传媒产业将作为福州文投集团文化产业发展支柱产业,前期先对划拨的市电影发行放映中心、市电影队、市演出公司、市歌舞剧院以及市属影剧院进行初步整合,组建专业化公司即福州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进行运营,将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曲艺团等富有福州传统特色文化的资源注入产业中,以文化传承提升产业内涵;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中期依托文投集团所属富有风味的历史街区及整合后的院线资源,建立文化影视基地,从微小成本电影入手,配合文化产权产业特色,进行微电影、小电影成本拍摄制作,提升产业影响力;待知名度及品牌建立并有广泛影响力后,后期广告产业逐步介入院线、影视基地,开发电影衍生产品,提高经营效益。以文化为中轴核心,实现影视传媒产业渐进式发展,实现产业链的建设和完善。
(二)人员安置
文投集团在推进市直部门与所管辖的企业和经营性资产脱钩的进程中,对原有企业要进行企业化改制,原事业编制人员是否保证改制顺利,实现产业重组的关键问题,给予过渡期。在维持稳定的前提下,分类甄别,逐步进行人员分流。对于经甄别或培训后通过适岗考核可分流调岗的人员,由各子公司编报人力需求计划书,集团党群部负责在集团各子公司内部统筹分流、安置。制定薪酬发放标准,定岗定薪,岗变薪变,加强岗位培训、业务辅导,并加强绩效考核,实现集团对所属企业干部与员工的绩效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在维持企业和社会安定稳定前提下,减少人力费用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
(一)机制体制理顺问题
福州文投集团已划转和待划转的资产质量参差不齐,产权管理关系与资本出资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的理清存在困难。
(二)配套资金政策扶持问题
福州文投集团现有文化经营性资产盈利能力较弱、产出不足,难以偿还到期贷款本息;政府投资性的文化项目面临政策性亏损的风险,运营管理困难,缺乏后续政策、资金、新项目支持;创新文化产业的金融政策环境不配套。
(三)人员问题
除离退休人员,目前接收的所有企业尚有在册人员超过300人,总体上年龄偏大,并在数年内将逐步退休。这些人员又分“在职在岗”及“在职待岗”两种状态,而“在职在岗”人员又分全民所有制身份及改制返聘、城镇合同制、新劳动合同制等等不同状况。特别是主营业务停止的企业中,很大一部分人员已不参与主业经营,在业务能力、知识结构、工作进取意识上与市场竞争需求已有一定距离。
四、发展战略思路及下一阶段举措
(一)发展战略思路
一大愿景:全面打造成为以文化产业为基础的非银金控投资集团,从而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成为社会文化事业的主流运营商。
两大任务:一是,实现各大业务板块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是,完成项目拓展开发和品牌打造的任务。
三大步骤:分为发展战略制定与部署阶段、战略实施与管理阶段、战略评价与控制阶段。将发展思路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密切跟踪,及时调整,从而确保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大平台:真正成为福州市重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实施平台、全市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平台、福州文化旅游品牌创建平台和文化资本增值平台。
(二)下一步举措:
1、持续完善集团化管理体系
根据集团组织架构,完善三级母子公司管理体系:对子公司的重大决策、资产(含大额资金)调配、人力资源等三项权限进行适度集中管理,同时,根据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特点,进行适当的、必要的授权,建立集团化权限管控模式。在一些重要业务运营上,采用集团统一决策、子公司落实执行的集分权模式。在重大项目或大型活动管理中导入矩阵式管理模式,达到扁平化管理目标。在全集团范围内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时完善激励及约束机制,以达到成本和利润指标管理及风险的有效控制。
集团财务部每年编制总部的财务预算并做好资金计划,充分挖掘集团的融资及资本运作功能。集团对各子公司每年末编制上报的下一年度资金及财务预算进行审核,对各重大项目、大型活动启动之前编制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后下达执行。
建立覆盖集团、下属子公司、项目单位的多级管理模式,实现集团和下属企业对投资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实现集团对所属企业各类资产、投资项目的科学决策、实施过程的动态监控、运营效果的跟踪评价;建立一套适用于集团投资管理需要的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实现所涉项目从决策、审批、实施以及运营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标准化管理。
利用集团的资产优势及国有投资集团的平台优势,通过银行信贷支持、资产证券化、发行债券票据以及发起基金等形式,获取社会资金资源,同时争取政府专项扶持资金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一方面解决集团发展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使集团成为资金的集散池,灵活应用各类资金。前期主要以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间接融资为主;中期争取与相关社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旅游地产投资基金、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影视动漫产业投资基金、文化创意产业创投基金等多种形式的基金;进行资产证券化运作,并力争旗下参控股企业实现上市直接融资的突破。
2、优势互补增强市场竞争力
历史文化街区板块:一是坚持保护与开发“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将福州市极具代表性的风景名胜文化街区“三坊七巷”及正在改造开发的“朱紫坊”、“上下杭”,进一步朝“文商旅”复合、主题型商业地产模式方向发展,实现“以文带旅、以旅兴商、以商成文”的良性商业循环,形成文化与旅游并存、开发与保护并举,互惠互利、和谐共赢的局面;二是围绕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目标,利用音乐剧《啊!鼓岭》的影响力,抓住鼓岭独有的文化底蕴与旅游资源,采用与周边省市差异化运营的思路,优化现有项目建设,营造文化氛围,特别是可以通过鼓岭万国别墅这一优质载体,融入西洋文化,打造福州万国城,实现鼓岭文化全产业链的建设与发展。
文化旅游板块:一是充分利用自身特有的旅游资源和政府给予的政策,开发特色主题产业链,开拓市场,开发如三坊七巷坊巷文化游、鼓岭万国文化游、海峡非物质文化遗产园温泉养生游、海峡青年文化交流营两岸文化展、海峡奥体中心竞技演艺展等个性化定制观光游览线路,带动旅游产品的销售;二是切实抓好游客集散中心和旅游商品集散中心建设工作,构建市区与景区间有效衔接的枢纽,服务大众,并通过引入专业文创团队,推陈出新,研创一批带有福州文化底蕴的的旅游纪念品,扩大收入来源;三是配合农村扶贫工作,打造乡村旅游线路,参与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以旅游带动福州周边农村经济发展。
文体赛事板块:一是依托现有体育场馆的优质资源及良好地理位置条件,响应政府号召,做好青运会主题展示馆建设工作,弘扬青运精神,展示福州文化,并加强全民健身文化推广,实现文体赛事场馆资源的保值增值;二是充分利用承接国际国内赛事活动的机会,促进体育文化交流,利用赛事平台,开发赛事运营权、冠名权、赞助权等核心资源,打造福州大型体育赛事品牌,扩大福建体育文化影响力,并借助闽籍知名运动员,探索成立羽毛球、足球、排球等职业体育俱乐部,激发社会力量,复兴福州体育文化;三是发挥优势,促进体育与历史文化街区旅游结合,积极创建国家级4A旅游景区,开发有特色的体验式、参与性相关体育旅游项目,如自行车游鼓岭、自行车周边休闲游等,促进福州特有体育文化形成,加快文投集团体育板块与文化板块业务融合发展。
文化影视传媒板块:一是进一步做好影院的终端业务开发,包括恢复影院经营增长、部署以媒体渠道资源为基础的娱乐电商平台等影视业务,扩展文化影视产业增长空间;二是利用丝路国际电影节优质平台,实现影视产业链开发,通过多元投融资方式,开发电影业产业链相关业务;三是充分利用相关园区平台资源,探索发展动漫制作、影视教育培训等上游文化影视产业;四是发展广告传媒业务,集中统筹运营文投集团相关广告媒介资源,同时向广告传媒的上游业务延伸,切入品牌策划、广告设计、广告制作等综合服务;五是探索开发旅游演艺项目,结合福州文化资源和优秀景点推出大型实景演出项目,并考察其可行性,分析经济效益,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提升福州城市形象。
文化产权板块:一是做好“接收与运营”和“保护与开发”双重管理工作,在平稳接收相关单位的同时,开展文化产权、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等板块相关业务的拓展和运营工作,并落实文投集团所持有的知识产权以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工作,特别是充分利用“福漆”品牌,在保护漆文化独特性的基础上,坚持“传承”和“创新”相结合,进一步推动福州漆艺文化的发展;二是打造福州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充分利用好文投集团旗下的寿山石鉴定中心、寿山石文化交易所两大平台,通过定期举办或承办福州相关门类文化艺术品展览会、品鉴会及艺术家论坛,营造艺术氛围和交易声势,构建福州多层次的文化产权交易体系,引领行业市场交易方向;三是利用文投集团有关文化产权交易平台,探索与相关单位或机构合作,共同发起文化创意产业创投基金,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并与国内知名院校及研究学者合作,共同提升福州传统工艺、文化创意及企业产品的内涵与品位,做大文化产权板块,做强闽都文化软实力。
五、改革过程中需要的政策扶持
现阶段,文化产业的发展仍处在起步阶段,以文投集团为承建方的三坊七巷修复工程、海峡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园工程、海峡青年营地及承办政府的重大公益性项目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等项目,资金压力大,且普遍存在盈利能力差、产出不足等问题。急需政府在金融贴息、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政策扶持,促进福州文投集团尽快做大做强。
(一)出台鼓励政策,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符合政策导向的文化产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银行贷款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偿,引导信贷资金向文化产业倾斜。
(二)以先付后贴的方式推进文化产业贷款贴息,即项目单位先行向贷款银行支付利息后,再予以贴息支持,贴息资金可实行比例核定和额度控制,贴息比例原则上为贷款付息期限内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50%至100%,可对单笔贷款贴息总额进行规定。
(三)对体育场馆认定为社会公益事业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文化、体育赛事活动收到的赞助收入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实行先征后返;对文化旅游企业在进行资产重组、整合过程中涉及房产问题的,免征相关税费。
(四)制定文化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的配套政策。例如对从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职业经理人。建立科学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等手段,优化企业的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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