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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文化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fzcci.com   2020-05-22 14:35:20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委宣联﹝2020﹞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请各单位向我部推荐本地区或本行业符合条件、需要申请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或扶持的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属于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以进入福州市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库为准);申报项目实施所在地应在福州市行政区划内;申报项目应为已发生实际投入并进入实施阶段的项目。各单位推荐申报的补助类项目不超过1个,奖励和贴息类项目不作名额限制。

二、请各推荐单位将推荐函、《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每个项目出具一份,一式两份)、《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合规性审查意见表》(每个项目出具一份,一式两份)以及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两份、光盘两份)于6月5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报送我部。

三、省文改办、省财政厅《通知》和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福州文化创意产业网(www.fzcci.com)通知公告栏下载。请各单位认真对照《通知》的项目申报重点,重点推荐符合2020年省专项资金扶持方向的项目。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文化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委宣联〔2020〕10号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2020年5月22日

  

(联系人:章家慧,联系电话:0591-83353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