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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1-2023年度竞争性分配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www.fzcci.com   2020-05-22 14:20:25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1-2023年度竞争性分配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委宣联﹝2020﹞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参与申报。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申报评审工作实施细则》(闽文改办〔2020〕3号),我市参与申报的县(市)区2018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原则上不得低于4%,预期2021-2023年三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平均增速不低于12%。

二、参与申报的县(市)区将申请专项资金的文件和文化产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纸质一式22份)、绩效目标表(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刻录光盘(一式三份),于6月30日(星期二)上午下班前报送我部。

三、省文改办、省财政厅《通知》和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福州文化创意产业网(www.fzcci.com)通知公告栏下载。请符合条件的县(市)区认真对照《通知》内容,积极参与申报。

 

附件: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1-2023年度竞争性分配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委宣联﹝2020﹞11号)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2020年5月22日

 

(联系人:章家慧,联系电话:0591-83353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