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2-11-02 11:45:33 来源:福州文化创意产业网
各县(市)区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福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建设海西文化创意产业中心,根据《福州市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榕政综〔2010〕82号)、《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榕政综〔2012〕8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补助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
为进一步引导、规范和创新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切实推动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根据《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中明确的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方向,今年我市拟重点扶持的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类型包括已建和在建的中介服务平台、产品交易平台、信息共享平台、技术创新平台、投资融资平台以及各类新兴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二、申报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协调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拓宽项目来源。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申报材料编写的具体指导,精心组织初审和筛选,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2、申报程序
(1)各县(市)区报送的项目原则上控制在2个以内,由各县(市)区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审查后(包括查验各类资料的原件等),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2)各市直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原则上控制在2个以内,由主管部门初步审查后(包括查验各类资料的原件等),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3、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表、盘一致。申报材料包括:有关项目申报表及附件材料1式5份,申报表的电子版1份。
三、申报材料
1、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补助资金申报表(可至福州文化创意产业网www.fzcci.com“通知公告”栏下载);
2、项目单位的申请报告,包括单位介绍、项目概况、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说明、项目预算(决算)支出明细情况表等;
3、项目批文(须提供核准或备案文件)和规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近两年审计报告等资料的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和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同时提交原件);
5、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附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四、申报时间
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前,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将通过审核的项目资料1式5分报送至市文改办,同时将电子资料发送文改办邮箱:fzwcb@163.com。
(联系人:傅懿瑾 联系电话:83379603)
福州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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