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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文化产业园区核查工作的通知

http://www.fzcci.com   2016-03-04 09:27:46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宣传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管理,规范和引导文化产业园区的健康发展,提高文化产业园区的聚集水平。根据《关于做好全省文化产业园区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文化产业园区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此次核查对象是我市辖区内的文化产业园区,包括影视产业园、工艺美术产业园、文化旅游产业园、广告创意产业园、数字出版产业园、利用“三旧”改造的文化创意园、动漫游戏产业园等(附件1),如有增加,请自行补充。
二、核查内容
1.园区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主要业态、开发建设单位、运营管理单位、批准部门(单位)、批准时间和批准规划面积、已建成面积、经济效益情况(包括2015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纳税总额等)等;
2.园区规划和用地情况。包括选址和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征用和土地供应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3.园区入驻企业情况。包括企业总数、文化企业数量和占比、企业是否列入文化企业名录库等;
4.园区招商引资情况。包括招商引资项目和规模等。
三、有关要求
1.报送时间:请于3月18日(星期五)前报送我办。
2.报送内容:一是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报送核查工作书面报告(含园区基本情况、园区特点及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二是项目运营单位填报园区基本情况和入驻企业情况相关材料(附件2、3)。附件2、3以excel文件格式上报,表格电子版可从福州文化创意产业网(www.fzcci.com)通知公告栏下载。
3.报送形式:以上材料和表格由各责任单位汇总报送,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联系人:李清,电话:87988315,传真:83359605,邮箱:fzwcb@163.com。
 
附件:1.福州市文化产业园区基本名录
      3.入驻企业情况.xls              
 福州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