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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http://www.fzcci.com   2012-02-08 09:54:18  来源:福州文化创意产业网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结合福州实际,现就在更高起点上加快文化强市建设,推动福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重大意义。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在当代中国,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人民的热切愿望。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序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深入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持续深化榕台文化交流,不断扩大闽都文化影响力,文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我市正处于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的关键时期,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影响更加广泛、作用更加凸显。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推进福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福州大都市区、全力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的重要任务。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加快文化强市建设。

(二)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探索一条各方面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有独特竞争力的福州特色文化建设路径,推动福州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跨越发展,不断增强福州文化的凝聚力、普惠力、竞争力、影响力、创新力和保障力,为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有力舆论支持、良好文化条件。

(三)目标任务。到2015年,文化发展主要指标进入全国省会城市前列,形成与省会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率先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建成彰显独特文化魅力、富有文化创意、与大都市区相适应的海峡西岸文化中心。

——先进文化引领能力显著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战略深入实施,“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城市精神广泛弘扬,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城市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覆盖率达100%,基本形成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农村的覆盖率达90%以上,力争建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文化产业整体实力显著增强。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有地域特色的现代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培育一批年产值超10亿元的文化创意示范企业(集团)和年产值超30亿元的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0%,成为我市重要支柱产业。

——历史文化名城魅力显著增强。历史文化资源、城市空间格局和文化遗产风貌的保护与传承整体推进,闽都文化内涵深入挖掘,城市文化特色更加鲜明,城市文化形象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明显提升,努力打造国家级海洋(综合)文化生态实验区。

——文化队伍素质能力显著增强。充分发挥省会优势,培养造就一批在全省、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文化领军人物、名家大师,培养一批以德为先、“敢为能为有为”的文化党政人才,培养一批素质优良、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育一批懂市场、善经营、会管理、敢创新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充实一批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基层宣传文化人才,着力构建省会文化人才高地。

在此基础上,到2020年,率先全面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较强实力的文化产业体系、先进的现代文化传播体系、多层次的文化人力资源体系,把省会福州建设成为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文化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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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落实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施纲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人心、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持续提升,不断凝聚推动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的思想共识。

1.筑牢共同思想基础。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深入推进理论武装。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形成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富民强市、和谐宜居进程,努力开创福州美好未来的思想共识。加强理论进基层示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基地、讲师团等阵地和队伍建设,健全市、县(市)区宣讲体系,发挥党校、社区学校、社区读报(栏)点、基层文化活动中心、文化站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主流媒体、新兴媒体、闽都大讲坛等的理论宣传功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增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理论教育实效性。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党史教育、近代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国防教育。

2.大力践行福建精神和福州城市精神。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福建精神主题教育系列实践活动,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把践行福建精神与弘扬“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福州城市精神结合起来,有效运用福州的历史名人资源、红色旅游资源,挖掘和宣传林则徐、沈葆桢、严复、林觉民、冰心、陈景润等福州名人爱国为民、创新进取事迹,增强市民的城市认同感、自豪感和归属感。把践行福建精神与落实“敢为、能为、有为”的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凝聚推进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的“精气神”。培育新时期人物典型,大力宣传创业之星、劳动模范和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加强和改进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

3.提高公民道德素养。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道德、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建设“市民道德讲堂”,开展“走进美的小区”等主题活动,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感动福州”年度人物、身边好人。大力实施全民阅读工程,持续办好读书月活动,倡导终身学习,培育读书求知育德的良好风气。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大力实施品德培育、文化服务、环境净化、心理护航四大工程,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未成年人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全面推进以“福州数字青少年宫”为主体的网上德育平台建设,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水平。着力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思想道德教育。认真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加强法治文化载体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发展心理志愿者服务队伍。加强师德医德建设、网络道德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家庭活动,深化廉政文化建设。

4.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建设。以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为新的起点,抓住承办全国第八届城市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的契机,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常态管理办法,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让文明福州持续文明。以“迎城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为载体,评选公共文明系列“十佳”,深入开展文明机关、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和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社会公共服务窗口建设,拓展延伸以“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热线”为主导的便民利民服务系统。完善“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的工作机制,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一批文明示范村(社区)、文明家庭、文明集市和一批文娱健身活动场所。健全社会志愿服务组织架构,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以“爱在福州、暖在榕城”为主题,积极倡导“关爱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打造“十大”志愿服务品牌。创建一批全国、全省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二)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舆论氛围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提高新闻宣传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的号召力持续增强,现代传播影响力不断扩大,为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富民强市、和谐宜居进程、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1.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完善中央、境外、省属驻榕媒体与市属媒体、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联动互动宣传机制,实现全方位、立体化传播,持续巩固壮大主流舆论强势。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围绕构建福州大都市区、发挥省会中心城市龙头带动作用等重大主题,提高正面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健全党委、政府部门和重要媒体的工作联动、应急报道、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机制,完善党委、政府新闻发布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统一联动、安全可靠的应急广播网络,构建统筹协调、责任明确、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富有效率的舆论引导格局。增强对重大事件、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的引导能力,围绕社会关切,主动设置议题,把握好引导时机、节奏和力度,提高权威性,增强时效性,增加透明度。积极稳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挥重要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形成舆情与处置的良性互动。媒体要科学监督、准确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2.加强重点媒体建设。重点加强党报电台电视台建设,做大做强福州日报社、福州广电集团等,大力推动条件成熟的重点新闻单位跨媒体、跨行业、跨区域发展。适应不同受众群体的需求,培育纸质和电子媒体,时政类、都市类和专业类媒体共生发展的业态结构,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覆盖广泛、技术先进的现代传播体系。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手机报纸、手机电视、网络电视台、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户外显示屏等新兴传播载体,推动电台电视台制作和播出数字化、网络化、高清化。加强报网互动、台网互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主导作用,扩大主流媒体在互联网和手机领域的影响力,提高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环境下的传播力。媒体要强化社会责任,自觉抵制错误观点,杜绝虚假新闻,深入持久地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3.发展健康向上网络文化。统筹规划本市互联网网站发展,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网站、文化教育网站等,积极提供内容丰富、功能多样、群众需要、富有特色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高品位文化信息传播。支持和推动福州新闻网等重点新闻网站和各县(市)区新闻网站加快发展,扩大主流网站阵地规模。鼓励有条件的网站拓展互联网文化经营范围,力争在发展网络新技术新业态上取得新突破。加强网络互动平台主流舆论建设,搭建政务微博平台,鼓励领导干部应用博客、微博等新兴媒体,推动党政部门、专家学者进论坛、进博客、进微博。以网络诚信建设为重点,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支持商业网站网络文化建设,加强对社交网站和即时通讯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整治网上低俗之风,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以网络法制建设为重点,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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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加强优秀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

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激发文化生产活力,提高文化产品质量,推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门类齐全的优秀文化作品,把福州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基地。

1.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整合省会城市社科人才资源,加强与全国相关科研机构、重点高校和在榕省属高校的合作,共建重点研究基地、咨询决策机构,提高智库建设水平,提升社科研究创新能力。以福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形成若干在全国有影响的特色学科。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经费的投入和省级以上社科基金的申报力度,完善社科成果评价体系、奖励制度与转化机制。加强福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广泛开展社科普及月活动。

2.生产更多优秀文艺作品。科学制订文艺创作规划,建立重点文艺作品创作题材项目库。实施文艺精品建设工程,突出区域文化资源优势,鼓励对福州特色文化历史题材的挖掘和创作,重点抓好闽剧、福州评话、福州伬艺、十番音乐等优秀传统艺术的继承创新,推进文学、电视、电影、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动漫等艺术门类全面发展,各种文艺作品在“五个一工程”、全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省百花文艺奖等重大文艺奖项评比中力争走在全省前列。建设三坊七巷“全国文学艺术创作基地”,搭建与国家级艺术院校、院团的合作平台,吸引国内外文艺名家大师到我市创作生产、理论研讨。鼓励引进交响乐、音乐会、话剧和歌舞剧等高雅艺术,提升演艺市场整体文化品位。

3.健全文化产品评价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作品最高标准,切实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加强和改进福州市茉莉花文艺奖评选表彰工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评奖机制,提高评选的权威性、公信度、影响力和指导性。健全完善扶持艺术创作生产长效机制,探索建立重点文艺项目立项、招标、签约等制度,加大优秀作品推广力度。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通过项目补贴、定向资助和以奖代补等办法,充分发挥各类文艺家协会、文化研究会的作用,推动文化精品创作生产。

(四)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顺应福州大都市区建设的新要求和城乡群众的新期待,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争创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1.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成海峡图书馆、海峡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城市发展展示馆、海峡群艺馆、海峡艺术交流中心、海峡美术馆和海峡歌舞剧院等一批省会重大文化设施。坚持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建设总体布局,大力推进县(市)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数字电影院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农村阅报栏等建设。整合省、市文化设施资源,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大中小学校等开放内部文化设施。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设施共享、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形成多元互补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并不断拓展新的服务项目。实施面向城市低收入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文化低保工程”。探索制订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

2.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坚持“群众办文化、办群众文化”,积极拓展载体、打造平台,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探索建立面向终端消费者的文化消费补贴机制,促进全民文化活动参与率逐年提高。扶持城乡群众文化创作群体和活动品牌,组织好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我们的节日”、三坊七巷文化节等大型主题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激情广场”等活动水平,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品牌。各类公共场所要为群众文体活动提供便利,探索创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村文化活动室等开展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创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积极鼓励民间文化团体发展,扶持和引导民营文艺院团深入基层演出。大力推广先进文化进“三堂”(祠堂、礼堂、庙堂)活动,引导农民自办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和文化活动室等,自发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3.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统筹城乡文化协调发展,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建设资金下移和资源配置下移,着力提高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把城市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保证一定数量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村镇文化建设。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海岛地区和贫困地区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和帮扶力度。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响、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数字图书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公益性上网场所建设,健全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和管理机制。鼓励文化单位面向农村提供流动服务、加强网点建设,做好党报党刊在农村基层发行和赠阅工作。

4.大力弘扬闽都文化。深化内涵挖掘和思想价值的阐发,传承文脉、凸显特色,彰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深厚底蕴。加强福州优秀传统文化研究,系统整理福州地方文化古籍和方志,出版系列研究丛书。立体推进福州历史文化资源、城市空间格局和文化遗产风貌的保护与传承,突出抓好“八一七”历史中轴线、三山两塔核心区、上下杭历史街区、船政文化遗址群、烟台山近代建筑群等历史文化群以及闽安、琴江、嵩口等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建立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推动闽都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积极筹建中国海洋文明博物馆、榕台文化交流史迹馆、福州华侨博物馆、闽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等一批专题场馆。大力整合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推进综合开发利用,持续打造昙石山文化、三坊七巷文化、船政文化、寿山石文化以及名人文化、温泉文化、商贸文化等品牌,促进与文化创意产业、文化旅游、文艺创作、城市形象宣传等深度结合,推动闽都文化更好地为城市建设发展服务。积极推动三坊七巷、船政文化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参与海上丝路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努力打造国家级海洋(综合)文化生态实验区,以重大项目为龙头带动闽都文化传承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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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通过培育主导产业、提升传统产业、打造特色产业和发展新兴业态,构建地域特色鲜明、富于创新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格局,努力把福州建设成为辐射海峡两岸、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海峡西岸文化创意产业中心。

1.构建有地域特色的现代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做大做强工艺美术、动漫游戏、文化休闲旅游、设计创意、现代传媒、文化会展、广告创意等七大主导产业,打造产业集群。充分利用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资源优势、温泉资源优势和生态环境优势,大力发展脱胎漆艺、寿山石雕、软木画和温泉游、闽江游等文化创意产业细分行业,打造地域特色品牌。科学引导、积极推动文化与旅游、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的融合,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附加值。培育发展青少年职业体验、卡通动漫主题公园、互动式影视基地、大型实景文艺演出等文化互动体验新业态。优化文化创意产业空间布局,着力构筑“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创意城市”三层级空间布局。

2.优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路径。实施项目带动工程,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管理制度和项目推进机制,滚动生成一批优势项目,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实施龙头壮大工程,支持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重点引进培育一批改革到位、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企业,扶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文化企业,形成龙头带动、大中小企业紧密合作的文化创意企业群体。实施园区集聚工程,以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为发展方向,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实施品牌培育工程,大力开展名企、名品、名标、名师等创建活动,构建特色区域品牌、优势企业品牌与个人创意品牌相结合的福州文化创意产业品牌系统。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

3.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与科技的融合。把重大文化科技项目列入全市科技发展规划,鼓励文化企业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建立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培育一批文化高新科技企业。加快传统文化创意产业的技术改造升级,提高重点领域技术装备水平。重视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数字化技术、智能终端等现代科技与文化的融合,推动文化生产方式、营销方式、传播方式的创新,支持发展移动多媒体、手机出版、数字印刷、动漫网游等新兴文化创意产业,拓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

4.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图书、报刊、音像、网络、演艺、影视、动漫游戏、工艺美术、文化旅游等文化产品市场,加快培育文化领域产权、版权、技术、信息、金融、人才等要素市场。加快文化创意七大主导产业的行业协会建设,积极培育经纪、鉴定、评估、拍卖以及版权交易、人才培训、风险投资、法律服务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积极鼓励文化创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文化创意企业与金融、担保、创业投资等机构的合作机制,培育、引进文化战略投资者,形成多元化、社会化的文化投融资机制。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组织和流通形式,打造立足福州、辐射海西、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积极推进城市文化综合体建设,不断培育新的文化消费热点。鼓励文化企事业单位开发低价文化服务项目或推出文化消费优惠举措,促进城乡居民文化消费。

(六)着力构建充满活力的文化体制机制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文化管理体制科学规范,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富有活力。

1.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更好履行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坚持主管主办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文化资本、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不断提高管理效能。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完善国有文化企业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建立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技术监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制,提高文化市场日常管理水平。加大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严厉查处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2.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目标,持续深化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三项内部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福州市闽剧院、闽侯县闽剧团作为具有显著地域特色的文艺院团,挂靠福建省实验闽剧院。推动文化事业单位逐步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经费保障、绩效评估和监督机制,推动文化事业单位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创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村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探索社会化管理办法,加强绩效评估考核。

3.深化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全面完成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任务,塑造有活力、有实力、有竞争力的文化市场主体。加快推进福州市歌舞剧院转企改制,通过改制、整合、撤销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晋安区闽剧团、福清市闽剧团、连江县闽剧团、罗源县闽剧团、永泰县闽剧团、闽侯县曲艺团等6家文艺院团改革,建立扶持转制院团发展长效机制,转制后政府原有投入5年内保持不变。进一步深化福州日报社、福州广电集团宣传与经营“两分开”改革,健全完善人才、分配、策划、管理等制度机制,确保正确导向,提升办报办台办网质量;同时,加大经营性资产市场化、公司化运作力度,加快经营性实体的改制步伐,推动《福州晚报》、福州新闻网、《文化生活报》、《家园》杂志、福州晚报印刷厂转企改制,加大《福州日报》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力度,持续深化福州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改革。推动转制国有文化企业加快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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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深化拓展对台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贯彻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积极推动榕台文化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推动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深化拓展,吸收借鉴优秀文化成果,加快形成以政府推动为主导、鼓励民间参与、多种方式运作、交流贸易并重的对台对外文化交流新格局。

1.深化对外文化交流传播。积极探索市属媒体与中央、省属、境外新闻媒体合作新方式,不断拓展《福州晚报海外版》、侨刊乡讯海外覆盖面,用好福州新闻网等互联网宣传平台。充分发挥福州籍乡亲遍布世界的优势,发挥各地商会、榕侨社团、福州十邑同乡会、民营企业等平台的作用,拓宽对外文化交流的领域、范围、广度和深度。争取我市更多文化项目纳入福建省对外文化工作大格局。组织赴海外榕籍华人华侨相对集中的国家和地区开展“福州文化周”活动。加大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出口扶持力度。培育外向型文化创意企业,开展福州市文化出口重点企业评定,鼓励文化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文化展会、申请境外商标专利。完善推介、咨询、译制等方面的扶持机制,扩大版权贸易,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合海外受众需求的文化精品。

2.打造榕台文化交流品牌。采取节目在台落地播出、节目互换、互设驻点机构等方式,建立常态化入岛宣传运作机制。推动国有文艺院团、民间文艺团体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等与台湾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促进榕台共同创作生产一批反映两岸文化渊源的文化精品。挖掘和建立一批对台文化交流基地,充实、丰富榕台族谱、民俗风情、涉台历史人物、榕台知名人士等内容。坚持项目带动和品牌推动战略,构筑祖地文化、民间信仰、青年文化等交流平台,不断创新形式和深化内涵,培育提升海峡两岸合唱节、两马同春闹元宵、海峡两岸民俗文化节、闽王文化节、石竹山梦文化节、佛教文化交流周、榕台大学生新闻营、中国(福州)船政文化研讨会、榕台少儿艺术节以及陈靖姑、陈文龙、张真君信仰等一批榕台文化交流品牌影响力,积极组织大型文化交流团开展入岛交流活动。

3.加强榕台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合作。依托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资源优势,积极推动市场运作,打造海峡两岸版权(创意)精品博览交易会、中国(福州)动漫电子消费展、中国(福州)漆文化节、海峡广告节等一批全国性的文化会展品牌,强化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合作平台作用,扩大对台文化贸易和交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积极吸纳台湾有关文化创意机构、企业、人士参与,加快建设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挥先行先试优势,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台商来榕投资文化创意产业,吸纳台湾优秀创意人才来榕创业就业,引进台湾文化创意企业先进管理经验。

(八)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文化人才队伍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创新文化人才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文化人才发展环境,把福州建设成为各类文化人才创业创造的热土、文化发展的人才高地。

1.集聚高层次文化人才。深入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培养、“闽都文化名家带动”、“高层次人才培养”、“海内外优秀人才集聚”等重点人才工程,面向海内外吸引和培养一批名家大师、领军人物。按照各领域发展要求,推动文教结合、产学合作,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复合型文化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并将新媒体业态人才、民营文化企业人才纳入培养范围。扶持资助优秀中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课题、领衔重大项目,有重点地推介成长中的优秀文化人才。加大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构建文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定期编制发布急需人才引进目录,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津贴、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相关优惠待遇。组织开展高层次文化人才招聘活动,依托文化群团组织、文化人才中介机构,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引导和扶持一批文化骨干企业、重点园区建立高层次文化人才引进平台,以项目引才、产业聚才、以才引才等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和高端文化实体进驻,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创办文化实体的给予重点扶持。创新人才引进方式,通过建立“智库”、咨询委员会等形式,选聘一批国内外顶尖人才提任文化发展顾问;充分发挥省会人才资源优势,促进在榕高校、科研机构、产业园区、文艺团体、骨干企业之间的合作,创新文化人才资源共享模式;完善人才柔性引进政策,鼓励以岗位聘用、项目聘任、客座邀请、兼职、定期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

2.壮大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制定实施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根据文化工作职能拓展的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宣传文化部门机构设置,加强县(市)区文联、社科联等群团组织建设,构建完善的工作网络,充实壮大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部门力量。加强基层宣传文化干部的管理,从大学生村官、支教大学生中选拔优秀人才到基层宣传文化单位,配好配齐县(市)区宣传文化部门班子、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设立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对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相关专业研究生实行定向招录。健全农村文化协管员的管理、培训制度,加强社区文化工作、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的队伍建设。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乡土的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大力整合省会城市各方面文化人才资源,积极引导各类文化人才向基层流动,不断充实完善“基层文化人才资源库”。坚持分类指导、大力扶持,强化载体建设、典型引领,培育壮大广场文化骨干、民俗文化骨干、理论宣传骨干、文化志愿服务骨干等各种类别的业余文化骨干队伍,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

3.提高文化人才队伍素质。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特别是名家名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自身修养,加强学风文风建设,努力追求德艺双馨,坚决抵制学术不端、格调低下、弄虚作假、恶意炒作等不良风气。健全完善分工负责、分类培训、分级管理的文化人才教育培训机制,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鼓励和扶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院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提高文化工作者专业水平和技能。积极邀请国内外高层次文化人才来榕开展项目指导、专题讲座、业务培训活动,鼓励支持优秀人才走出去开展学习培训和文化交流活动。重视发挥老专家、老学者、知名艺人的作用,鼓励扶持“名师带徒”。健全完善项目扶持、挂职锻炼、调研采风、民情体察等工作机制,推动文化人才在实践中提升素质。

4.优化文化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创造良好制度环境。推动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以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技术要素、管理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新模式。建立对突出贡献者、重大文化成果授予荣誉及重奖制度,建立年轻优秀人才破格晋升制度、杰出专家特殊津贴制度。聚焦重大项目、重要基地建设,拓展创业平台,保障文化人才工作的专项投入,积极营造潜心创作创造的良好工作环境和条件,使文化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对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同等对待。关心老艺术家、老专家、老学者的生活,对文化名人名家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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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重要性,把建设文化强市、推动文化改革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政治、社会各领域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查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市、县(市)区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党委宣传部,积极推动各项有利于文化繁荣发展政策措施的制定实施,及时解决文化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分值权重。各县(市)区对乡镇(街道)文化建设考核要参照执行。大力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建设,把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理论水平高、熟悉文化工作、善于驾驭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局面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注重加强文化领域干部培养,把文化建设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体系,不断提高文化干部队伍素质能力。

(二)强化政策保障

整合建立文化建设发展基金,健全文化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每年扩大资金规模,力争到2015年达到东部沿海地区省会城市平均水平。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海岛地区文化建设投入的倾斜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文化创意产业的扶持力度。抓紧研究制订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在财政税收、市场准入、金融信贷、土地使用、社会保障、人员安置等方面继续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拓宽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鼓励优势文化企业充分对接境内外资本市场,通过上市、私募、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发展。

(三)激发人民群众文化创造积极性

坚持尊重群众意愿,突出群众主体,发动群众参与,为广大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者提供广阔舞台。及时总结基层群众文化经验,充分利用民间文化资源,广泛开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为广大群众搭建自我教育、陶冶情操的载体平台。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效举措,培育推广文化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优秀典型和先进经验,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文化消费理念和消费习惯,在全社会营造全面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