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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创”视野下的福州文化消费市场培育研究

http://www.fzcci.com   2012-08-10 16:02:01  来源:福州文化创意产业网

施炜 傅懿瑾

一、研究背景
      
     
文化消费是人类享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活动。其内涵包括文化产品消费和文化服务消费两类,具体说来,居民在文化教育、影视、戏剧、音乐、出版、音像、休闲、娱乐等方面的消费,都属于文化消费的范畴,从消费对象划分,又可分为个人文化消费和公共文化消费,本文所论述的,特指福州城乡居民的个体文化消费。
    
    
近年来福州市紧紧抓住中央支持海西建设和经济转变方式的契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产业升级转型。2010年,福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68.21亿元,人均GDP约43120.88元,约等于6843.28美元。同时,福州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三产业比重逐年递增,2010年,第三产业生产总值首次超过第二产业。根据福州市统计局公布数据,2010年福州市民在“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方面的消费总支出约为147.78亿元。国际经验表明,当人均GDP达到1600美元时,服务性消费支出占个人消费支出50%;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文化消费就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文化消费需求将占总消费支出的23%,经济增长将由投资拉动进入到消费驱动阶段。而目前,福州市市民“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的支出仅占总消费支出的13%左右,由此,我市市民个体文化消费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充分培育个人文化消费市场,正确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有效地将文化资源转化为产业资源,同时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成为文化消费市场培育中的当务之急。

二、“文创”视野下的福州市文化消费政策推动

      文化消费关系到居民生活的精神层面,作为文化艺术活动的管理方,政府行为在文化再生产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具有指向标的意义。福州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文化再生产与文化消费之间的互动关系,从政策层面入手,积极培育文化消费市场,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文化消费产品,主要表现在:

    (一)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
    
     近年来,福州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充分挖掘福州深厚的人文历史资源与自然生态资源,并积极将其转化为产业资源,初步形成了行业较为齐全、产业链条比较完整、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同时,福州市努力改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环境,先后颁布实施了《福州市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意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意见》、《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园区)评选命名管理办法》等产业政策,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后,福州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针对具体行业先后制定实施了多项扶持政策。全方位的政策引导给文化企业注入强大的动力,流入文化领域的社会资本呈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总投资额超过100亿元,为文化产品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二)资金支持,创造良好环境服务文化生产

      在2009年,福州市建立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资助和奖励等方式,积极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据初步统计,每年市级财政用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性资金就超过5000万元。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调动了文化企业生产活力与创新力,文化企业在丰富文化产品市场的同时,也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截至2011年底,福州已拥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8个,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企业)19个。

   (三)项目带动,赋城市改造予文化内涵

      近年来福州市以工业转型升级、城市空间布局优化为契机,利用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后留下的老厂房,规划建设了芍园壹号文化创意园、榕都318文化创意艺术街区、福百祥1958文化创意园等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在原有的文脉资源基础上,规划改造了白马河文化创意一条街、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安泰河美食一条街,打造“温泉游、闽江游、文化游”三大旅游品牌。不仅提供了多样的文化产品,丰富了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而且使市民在消费过程中接受文化艺术的熏陶,思想受到感染,情感得到升华,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方面,都取得良好成效。

   (四)增加投入,建设基础设施保障文化消费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对市民个体文化消费起着保障性作用,根据财政局公布的数据,2010年福州市地方财政对文化事业类的投入资金为4.52亿元,普惠文化、教育、体育各个领域,为个体文化消费提供依托,2010年福州市民在“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方面的消费总支出约为147.78亿元。从而为进一步培育福州市文化消费市场、完善文化再生产产业链、提升文化消费产品质量,打下坚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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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福州市推动文化消费和培育文化消费市场的成就与不足

      市场是影响文化消费的重要因素,文化消费的受方——消费者则是影响全市文化消费发展情况的另一个重要方面。个体文化消费水平直接反映文化消费市场的成熟度,地区居民的精神文化产品的消费行为映射出一个地区居民生存和发展诉求的满足度,并且受经济增长、收入水平、消费结构、积蓄习惯等因素制约。下列几组数据的纵向与横向对比,则直接映射了福州市个体文化消费发展程度和文化消费市场的发展水平。

    (一)福州市近三年文化消费个体文化消费动态

     个体文化消费受诸多因素影响,下文根据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整理出人均产值、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人均积蓄状况等方面的数据,从多个角度了解福州市个体文化消费的变动态势。

      人均年产值
。人均年产值与人均年文化消费的比值可以衡量文化消费对地区GDP的拉动效应,反之,同样反映了经济增长带动文化消费需求的实际效应。从2008年到2010年,福州市城乡居民人均年文化消费与人均年产值的比值一直在4.6%上下浮动,文化消费支出与经济同步增长。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与人均年文化消费的比值体现的是一定收入水平下的文化消费需求。我市该指标在2008年和2009年该比值在8%上下波动,2010年,该比值达到9.14%增加了1%左右。

      人均文化消费
。如果把居民总消费支出划分为文化消费和非文化消费两类,人均年总消费支出与人均年文化消费比值可以直接反映出一定消费结构中的文化需求。2008年、2009年我市该比值为11.4%左右,2010年福州市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支出比例为13.16%,比往年增长了约1.6个百分点,折射出2010年全市经济增长、“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等政治经济背景下文化消费发展的巨大的潜力。

    “非文化消费剩余”
。“非文化消费剩余”指的是文化消费与继续的总和,人均文化消费与人均非文化消费剩余的比值,体现出一定积蓄习惯下的文化消费需求。福州市近三年的比值约为21%左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消费习惯没有产生明显影响。
总体而言,近三年福州市民个人文化消费量有所增加,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另一方面,福州市居民的消费结构、积蓄习惯等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产业推进的影响力并未发挥,而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也并不明显。需要指出的是,统计数据中的“教育消费”并没有与“文化娱乐服务消费”分离,为文化消费的考量和界定带来了不确定因素

     (二)各地市2010年文化消费相关参数

表一:2010年度各地市文化消费相关参数情况表

序号

城市

人均年产值(元/人)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元/人)

人均年消费支出(元/人)

年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元/人)

人均年非文化消费剩余(元/人)

1

福州

43120.88

22722.78

15777.64

2076.85

9021.99

2

厦门

58157.41

29253

19961

2198.8

11490.8

3

杭州

68339.62

30034.99

20218.98

2088.77

11904.78

4

南京

62592.88

28311.63

18156.34

2515.02

12670.31

5

深圳

91822.43

32380.86

22806.54

2871.46

1244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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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与厦门、杭州、南京、深圳等四个城市的文化消费状况的比较,福州市文化消费主要影响因素的各项指标与其他几个文化产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市相近,从另一个层面验证了福州市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积极培育文化消费市场的所取得的成效。

四、促进文化消费市场培育的政策探讨

     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了“扩大文化消费”的重要意义,基于政策推动角度,笔者建议从以下几点着手,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

    (一)加快文化创意产业进程,促使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相互促进

     深入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为文化消费市场提供产业保障,进而以消费带动生产,推进产业进程。通过培育主导产业、提升传统产业、打造特色产业和发展新兴业态,构建地域特色鲜明、富于创新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格局;通过推动产业集聚,优势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形成产业门类丰富、空间布局合理、文化创意园区和企业众多、品牌和产品特色鲜明、产业链完备的现代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格局。

    (二)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产业链,刺激文化消费
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壮大文化市场主体,优化文化市场格局,培育文化消费市场,扩大文化消费。

      扩大文化商品、服务和要素供给,丰富文化市场内容,延伸文化再生产的产业上下游,完善现代文化创意产品的供给、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提升文化创意企业的生产能力;拓展文化市场平台,活跃文化市场活动,培育文化要素市场,促进文化要素流通,提高文化市场资源配置能力;完善与文化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确保文化市场健康运转;拓宽文化发展思路与空间,促进文化、科技、市场与产品或服务的有机结合,积极培育新兴文化消费产品。

    (三)健全机制,完善政策,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流向产业领域

      近期福州市将出台《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通过产业理论和科学规划指导我市下一步的文化资源利用开发;产业政策方面,福州市将制定修订包括《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在内的7项政策,运用产业政策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发展,推动文化市场体系的构建和文化消费市场的培育;财政政策方面,福州市将进一步落实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制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形成比较健全的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充分调动各类因素,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流向文化创意产业领域。以文化生产带动文化消费,以文化消费刺激文化生产,从而增强福州文化创意产业总体实力和竞争力,提升福州“软实力”,形成强大的文化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持续增加基础性设施投入,加强文化消费硬件建设

      与个体文化消费相对应的,是公共文化消费,亦即公共文化基础投入。个体文化消费形式无论是有形的文化产品还是无形的文化体验,都离不开文化基础设施,尤其是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因而一方面加大地方财政对硬件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文化。采用“谁投资, 谁受益”的激励机制, 以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文化领域,促使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同步前行。

   (五)加强精神文化消费引导,提高市民对文化产品的鉴赏水平

      从文化管理角度,通过正确引导娱乐性消费、加强知识性文化消费、鼓励技能性文化消费、促进文化产品消费,都是加强精神文化消费引导的有效途径。今年福州市将探索建立面向终端消费者的文化消费补贴机制,以此促进全民文化活动参与率逐年提高,力求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入手,通过潜移默化的观念输出,形成文化消费的“集体意识”,引导积极健康的文化消费。

(作者单位: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文化发展改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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